学位课程体系是指一个学位课程的完整结构和内容,包括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实践课程以及研究课程等。学位课程体系旨在为学生提供一系列必要的知识和技能,帮助他们获得相应的学位。学位课程体系通常由学校或学院制定,并根据学科特点和学生需求进行调整和优化。在学位课程体系中,学生需要完成一定的学分和研究项目,以满足学位授予的要求。
一、学位课程体系
各层次学位课程内容
必修课
教育部规定的公共必修课程英语、政治等。
必选课
1、基础理论课:包括理论进展课程模块、方法学课程模块。
2、基础实验课:这类课程主要针对理工科专业,包括实验操作的自我保护和实验技术课程模块,提高学生动手能力、创新能力培养。开设现代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课程,主要介绍当代生物医学研究领域中最新和最常用大型实验仪器设备的实验原理、应用范围等知识,从而提高学生的科研及创新能力,促进自主创新型人才的涌现。
3、专业基础课:按二级学科建立,拓宽基础理论、学习和掌握专业系统知识的基础课程。
选修课
按三级学科建立,各专业面对专业的需要,开设选修课。以进一步拓宽专业基础知识、扩大知识面及培养相应能力。
综合素质培养平台
以系列讲座的形式聘请著名学者讲解科学技术史、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科技论文与课题申请书的撰写、科研成果的申报等。
学位课程组织管理形式
公共必修课程与基础实验课程:学校统一组织开设,委托相应学院负责,相应教研室(系)具体执行,实行课程负责人制度。
(基础理论知识平台课程:学校统一组织开设,委托相应学院负责,实行主讲教师制度。
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各学院组织开设,程序为拟开设课程的教研室(系)上报学院,学院批准后上报,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课程教学工作委员会批准后,在学校年度教学计划中列出,全校学生均可以选择。
二、学位分类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才,通过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博士学位。
(1)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2)具有独立从事学科研究工作的能力
(3)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通过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学位。
(1)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2)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三、学士学位
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成绩优良,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学士学位
(1)较好的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
(2)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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